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系学风建设及提高晚自习学习效率和质量,本着为全系同学提供优良学习环境的原则,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晚自习由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检查落实,各班必须遵照学院规定和安排认真组织上晚自习。
二、各班晚自习由班长和学习委员组织进行并对晚自习整体情况负直接责任。
三、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组织本班同学准时上晚自习,并做好考勤工作和纪律维持工作,同时要协助系学习部检查人员做好相关的检查工作。
2.负责人徇私包庇同班同学,不真实填报缺勤名单者;
以上现象均视为违纪行为,对于违纪集体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1.有特殊情况需打电话者,应与班级负责人请假后方可。
2.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班级,应与班级负责人请假后方可。
3.因身体不适需请假离开者,应与班级负责人请假后方可。
注:以上特殊情况均于第二天晚自习之前补办正规请假手续。
1.每周一对上周晚自习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并进行公示和通报。
2.晚自习报表及上自习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再进行存档,对表现优良的班级进行公示表扬并作为班级及个人评优评先的直接参考依据。
3.对于存在以上违纪现象的班级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上报班主任老师,并在年终综合测评附加项中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减分。
备注:(1)晚自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绝不允许出现扰乱晚自习正常秩序的个人行为。
(2)各班上晚自习时间根据学院安排执行,节假日上自习由学院另行通知。